清明,是中国农历二十四节气之一。就祭祖而言,除、清、盂、九四节也是中华传统节日里的“祭祖四大节”,每年阳历4月4日或5日或6日太阳到达黄经15°时开始,斗指乙,《月令七十二候集解》:“三月节……物至此时,皆以洁齐而清明矣。”

因此,清明节总是落在国历4月4日、4月5日或4月6日其中一天,《岁时百问》中说:“万物生长此时,皆清洁而明净,故谓之清明。”《历书》:“春分后十五日,斗指乙,为清明,时万物皆洁齐而清明,盖时当气清景明,万物皆显,因此得名。”

由于清明节是根据节气而定的,故清明是少数与西历大致吻合的中国传统节日。清明最早只是一种节气的名称,其变成纪念祖先的节日与寒食节有关。
民间传奇称,晋文公把寒食节的翌日定为清明节。在山西大部分地区是在清明节前一天过寒食节;榆社县等地是在清明节前两天过寒食节;垣曲县还讲究清明节前一天为寒食节,前二天为小寒食。有些地区在农历三月初三的上巳有扫墓习俗,顺便踏青,故称上巳为小清明、古清明。
